北京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

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,又叫文网文,网文证。它是由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一项资质证书,主要针对的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。

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,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,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,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,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、广告、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,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,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。

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业务范围:

  • 将音乐娱乐、游戏、演出剧(节)目、表演、艺术品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、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
  •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、复制、进口、发行、播放等活动
  • 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,或者通过互联网、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、固定电话机、移动电话机、电视机、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,供用户浏览、欣赏、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
  •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、比赛等活动
  • 网络音乐娱乐、网络游戏、网络演出剧(节)目、网络表演、网络艺术品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
重置
公司名称 许可证号 业务及其覆盖范围 批准日期 有效期
北京掌聚互动游戏软件有限公司 京网文〔2018〕9599-830号 8,游戏产品, 2018-01-01 2021-01-01
爱尚游(北京)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京网文〔2017〕5931-673号 8,游戏产品, 2018-01-01 2020-01-07
杰思客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 京网文〔2017〕5961-680号 8,游戏产品, 2018-01-01 2020-01-07
北京心智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京网文〔2017〕4411-527号 8,游戏产品, 2018-01-01 2020-01-06
北京盈科互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京网文〔2017〕4424-536号 8,游戏产品, 2018-01-01 2020-01-06
北京小奥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京网文〔2018〕10693-960号 8,游戏产品, 2018-01-01 2021-01-01
北京小奥科技有限公司 京网文〔2018〕10088-908号 8,游戏产品, 2018-01-01 2021-01-01
北京爱游飞天科技有限公司 京网文〔2018〕10094-911号 8,游戏产品, 2018-01-01 2021-01-01
北京峰与隆互动文化有限公司 京网文〔2018〕10842-988号 8,游戏产品, 2018-01-01 2021-01-01
北京百酷视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网文〔2018〕0052-001号 8,游戏产品, 2018-01-01 2020-01-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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