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,又叫文网文,网文证。它是由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一项资质证书,主要针对的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。
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,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,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,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,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、广告、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,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,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。
| 公司名称 | 许可证号 | 业务及其覆盖范围 | 批准日期 | 有效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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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霍尔果斯乐享华悦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| 兵团网文〔2023〕0234-001号 | 音乐娱乐产品,演出剧(节)目,表演, | 2023-01-16 | 2026-01-15 |
| 石河子玺萌文化艺术品交易有限公司 | 兵团网文〔2017〕2782-001号 | 艺术品,展览,比赛结果, | 2017-01-04 | 2020-01-04 |